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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试点取经(上篇):沙县模式与“54321”工作法备受关注

自然资源 城信所 2023-04-21

背景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试点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是推动林权类不动产依法规范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随着以明晰产权、扩大权能为核心的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林权市场流转日趋活跃,登记业务需求大幅增长,登记机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受到考验。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适应林业发展改革需要,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试点的函》,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确定沙县为改革试点之一试点工作受到高度重视。

2021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到福建省三明市沙县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考察林权制度改革情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三明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要策源地,对重大改革要坚持试点先行,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2021年5月31日,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带领调研组考察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沙县林权登记信息化给予了高度评价。调研组认为沙县在明晰产权主体、推进确权发证,实施林地“三权分置”,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深化金融创新支持,扎实做好权籍勘验调查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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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2-14日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自然资源登记处处长申胜利带队调研组赴沙县专题调研林权登记制度改革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2020年9月


福建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研讨会,时任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林辉带队,听取沙县及建阳区汇报试点工作完成情况。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试点为什么备受关注?试点工作沉淀了什么样的值得学习借鉴的经验呢?本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试点取经》(上下两篇)将梳理沙县试点的改革思路和实际效果。

上 篇

54321工作方法

自福建省厅将三明市沙县选定为试点单位后,沙县县委县政府迅速响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实施方案。时任沙县自然资源局局长陈闻高(现沙县区副区长)多次主持召开讨论会落实试点工作。2020年12月,沙县试点项目顺利通过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评审验收。沙县试点通过反复探索、实践、总结创新,摸索形成了“54321”的工作方法

5

聚焦“五类问题”,坚持目标导向

针对原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不全面”“不准确” “不相符”“不重合”“不规范”等五类问题,研发使用移动端林权信息采集软(硬)件,采取叠加分析、明确权属、核实修正、明确要件、规范程序等方法解决问题,打牢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基础。

4

把握“四项要求”,确立工作准则

物权法定、平等保护

依法新增林权类不动产权利登记类型,满足“三权分置”登记需要,平等保护林权类不动产权利主体合法权益。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坚持原有证书继续有效,不变不换,不否定原有成果,不搞推倒重来。

部门联动、信息共享

推进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信息共享,实现信息有效衔接,及时知晓林木采伐情况,解决数据管理混乱。

优化流程、安全快捷

在乡镇银行网点设置不见面抵押贷款服务;精简公告项目,压缩办理时限;林权信息一次性采集,其他环节可一键获取使用,让林农少跑路。

3

组建“三支队伍”,夯实工作基础

建立林权纠纷联合调处工作组

由于以往林权交易合同不规范、林农法律意识不强、坐标系之间存在误差等原因,导致林权纠纷频发。沙县组建由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处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山林权纠纷调处政策,处理辖区林权争议纠纷及涉诉涉访案件。

建立林权权籍勘验调查小组

权籍调查是明晰产权权属、消除纠纷隐患的重要手段,沙县建立林权权籍勘验调查小组,为林农林企提供全流程、全免费的林权权籍勘验服务,维护林农林企合法权益,减轻林农林企负担。

增强乡镇自然资源所登记队伍

打造县乡联动服务平台,在各乡镇自然资源所设立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并调整充实基层所一线力量,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可以申请林权权籍调查和林权登记。

2

完成“两项任务”,交付合格答卷

整合登记数据

完成了6镇4乡22街道、183个村(居)委会的林权存量数据治理、建库,包含林木所有权宗地2.8万多宗、林权登记业务数据16.5万多条、林权登记档案4.4万多份,并已全部完成档案资料数字化扫描,实现数字化查询利用。

规范登记程序

制定《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沙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沙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问答手册》 等资料,规范林权登记申请要件、审核要点和办事程序;向上级建议使用集体林地承包和集体林木流转规范合同文本的意见,被采纳使用。

1

达成“一个目标”,实现群众满意

以为群众“办好一件事”、保护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通过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探索解决林权登记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创新性地把林权权籍调查前置到林地发包前,缩短林权交易时间,避免合同信息不符,有效消除登记错误隐患,打通林权登记“第一关口”;业务窗口下乡,打造县乡联动服务平台,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升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探索一条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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